相信對于很多80和90后的小伙伴來說,手里的身份證也很快就要到期了吧,那么如果身在異地的話,能不能辦理身份證更換呢?更換流程和時長呢?
公安機規定:于2017年7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實施身份證可異地辦理,符合條件的外地居民在本地可以辦理身份證的異地受理、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、補證等。
受理流程:
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,交驗居民身份證、有效期內當地居住證;
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,交驗有效期內當地居住證,戶口本或者原身份證復印件;
本人到居住地受理點申請,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,繳納證件工本費,需要郵寄的填寫地址和繳納郵費。
按回執領取時間或者工作人員告知日期領取新的身份證,換發的回收原身份證,郵寄的等待快遞通知。
受理地點:
由市(縣)公安機關確定的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換領、補領異地受理點。
這些地點當地有關部門會向社會公布,具體請咨詢當地公安部門。
發證時限:
公安部規定,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;交通不便地區,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,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;有條件的地方,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。
通過目前實施情況來看,實際時間比規定的要縮短很多,一般一個月就可以領到新的身份證。
收費標準:
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規定:
申領、換領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20元;
丟失補領、損壞換領第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40元。
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收取10元。
不能受理的情形:
首次申領身份證的居民;
未錄取過指紋的;
有重證號、重記錄信息的;
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信息與人口系統主項不一致的;
本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難以確認身份的;
法律和政策規定的不能辦證人員;
有不良信用記錄的,包括偽造、變造、買賣、冒領、騙領、冒用居民戶口簿、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和買賣、使用假證的人員,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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